焦作市原常务副市长王宏景被立案侦查 1月上任3月被免(图|简历)

2016年11月10日 10:5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焦作11月10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焦作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宏景(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王宏景,1967年2月出生,曾任平顶山市委常委、副市长,2016年1月调任焦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3月份即被免职。

    王宏景简历  

  王宏景,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河南省鲁山县人,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郑州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文学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

  1989年7月-1994年7月在平顶山市技术监督局工作,历任稽查分局副局长、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1994年7月-1998年9月任平顶山市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经济科科长;

  1998年9月-2000年2月任平顶山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2000年2月-2006年2月任河南省宝丰县委副书记(1998年9月-2000年6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专业学习);

  2006年2月-2009年4月任河南省宝丰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年4月-2009年5月任河南省宝丰县委书记、县长;

  2009年5月-2011年12月任河南省宝丰县委书记;

  2011年8月任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宝丰县委书记;

  2011年12月任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4年3月 任平顶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6年1月 任河南省焦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6年3月1日焦作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王宏景的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平顶山市第八、九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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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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