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百色11月16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广西自治区纪委网站消息,日前,中共百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翰庭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翰庭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妨碍、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违反组织纪律,不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钱款,以单位名义向工程老板收取“工程管理费”,非法占有公物。其中以单位名义收取“工程管理费”、非法占有公物等问题涉嫌犯罪。
王翰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百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百色市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王翰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翰庭简历
王翰庭,男,壮族,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196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2007年3月至2011年7月,任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7月至2014年1月,任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14年1月至2014年3月,任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2014年3月至2016年8月,任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6年8月,任隆林各族自治县副处级干部。
2016年9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