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大权辞去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6年11月15日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退休年龄,经省委批准退休。陈大权提出辞去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大权辞去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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