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9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原院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原政协委员王明亮(副厅级)涉嫌贪污一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明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明亮,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中卫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明亮在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明亮简历
王明亮,男,1962年3月出生,回族,宁夏银川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87.07 宁夏农学院附中任教
1989.12 宁夏自治区顾问委员会调研处工作
1993.10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研究室工作
1997.08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处主任科员
2002.03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民宗处副处长
2005.04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民宗处正处级调研员
2007.05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研究室主任
2009.12 固原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
2013.05 宁夏伊斯兰经学院院长。
2016.10 涉嫌贪污犯罪被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