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何家成受贿案一审开庭 非法收受财物710余万

2016年12月02日 15: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图片来源: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何家成受贿一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何家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至2014年上半年,被告人何家成利用担任华星物产集团总裁、董事长、国家国内贸易局副局长、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入股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0.7071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何家成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何家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何家成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何家成简历

  何家成,男,汉族,1956年5月生,江苏南京人,1975年参加工作,1981年入党。

  1978-1981年 在南京大学读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1-1984年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读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4-1986年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读在职经济学博士学位。比较经济学研究室副主任、发展经济学研究室主任。1985年获“孙冶方经济学奖”,1986年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学者”称号、破格晋升为副研究员、当选全国青联委员。

  1986-1987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工作。

  1987-1989年 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综合局副局长。1987年当选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1990-1992年 国家物资部办公厅副主任,兼部长办主任、中国物资经济研究所所长(正司级)。(1992-1993年江苏无锡市副市长。)1990年获第四届中国图书奖。1991年当选中国物资流通学会常务副会长。199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当选全国青联常委。

  1993-1995年 国家国内贸易部政策体制法规司司长。1994年当选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副会长。

  1995-1998年 中国华星集团董事长、总裁兼党委书记。(1996年9月-1997年7月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1997年当选中国物流协会副会长。

  1998-2000年 国家国内贸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9年9月-2000年1月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学习。)

  2000-2009年 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2000年起先后当选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中国同学会会长、中国信息基础结构与经济发展中心顾问委员会副主席、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俄罗斯东欧中亚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特邀研究员。

  2009.09—2013.03 国家行政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13.03—2014.10 国家行政学院党委委员、常务副院长,主持学院常务工作。

  2014年10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10月13日,中央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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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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