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珠海12月2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南方日报》消息,11月30日,珠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决定免去刘小龙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小龙,1965年3月生,曾任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2008年8月任珠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据广东省国资委网站10月26日发布消息,根据省委决定,刘小龙同志任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刘小龙简历
刘小龙,男,1965年3月生,广东兴宁人,汉族,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省委党校研究生,学位硕士。
1983年9月-1987年7月,中山大学法律系学习;
1987年7月-1989年12月,省人大法律委员会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1987年8月-1988年8月,参加省第二届讲师在南海平洲中学支教);
1989年12月-1995年10月,省政府秘书组副科职秘书、正科职秘书(其间:1994年1月-1995年9月,挂任东莞市长安镇镇委副书记);
1995年10月-1996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主任科员;
1996年12月-1998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助理调研员(其间:1997年9月-2000年7月,省委党校经济学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1998年7月-2000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副处长;
2000年6月-2003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副处长(其间:2002年3月-2002年7月,省委党校青干班学习);
2003年3月-2003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调研员;
2003年12月-2007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处长(其间:2005年10月-2005年12月,广东省中青年领导干部公共管理培训班赴法国学习);
2007年2月-2008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其间:2008年3月-2010年6月,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年7月-2008年8月,珠海市委常委;
2008年8月,珠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6年10月,广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