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福建省、天津市、广东省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共上海市委原常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艾宝俊涉嫌受贿、贪污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涉嫌受贿、行贿案,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宋林涉嫌受贿、贪污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邓崎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邓崎琳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邓崎琳利用担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书记、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邓崎琳简历
邓崎琳,男,1951年11月生,湖南津市人。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75年10月武汉钢铁学院冶金专业毕业,任武钢炼钢厂车间工艺技术员、冶炼工长、总工长、炼钢车间副主任、主任、生产科科长、副厂长。
1986年任第2炼钢厂厂长(1987年晋升为工程师)。
1992年4月任武钢集团公司生产部部长。
1992年7月任武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5年4月任武钢集团副总经理(1995年晋升为高级工程师)。
1999年4月任武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1999年晋升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01年8月任武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任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4年12月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5年1月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9年2月19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长。
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5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