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广东省水利厅原巡视员彭泽英(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彭泽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彭泽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彭泽英在担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水利工程招标、监管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彭泽英简历
彭泽英,男,广东化州人,汉族,1950年10月生,学历在职研究生,1970年8月参加工作,197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任化州县副县长;1987年,任化州县委副书记、副县长;1990年,任信宜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1991年,任信宜县委书记;1992年,任化州市(县)委书记;1996年,任广东省水利厅 党组成员、副厅长;2009年3月任广东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巡视员。
2015年10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