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杜善学一审被判无期

2016年12月20日 17:27   来源:央视新闻   

  2016年12月20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西省委原常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杜善学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杜善学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杜善学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杜善学利用担任长治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长治市委书记、中共吕梁市委书记、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调整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011.4686万元。2011年,被告人杜善学在山西省委班子换届时,为得到时任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的推荐、支持,在山西省政协令政策的办公室送给其1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90.665万元。

  另外,被告人杜善学及其家庭有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8961.7535万元。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杜善学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鉴于杜善学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其行贿犯罪事实;归案后主动交代赃款、赃物藏匿地点,相关款物已被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杜善学简历

  杜善学,男,汉族,1956年2月生,山西省临猗县人,197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6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学位。

  1976.06-1978.03山西省临猗县财税局办公室、农财股干事

  1978.03-1982.01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会计学专业学习

  1982.01-1983.06山西省财政贸易委员会财政金融处干事

  1983.06-1985.03山西省政府办公厅第三办公室干事

  1985.03-1987.04山西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1987.04-1987.11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干事、商业企业财务处主任科员

  1987.11-1990.09山西省财政厅商业企业财务处副处长

  1990.09-1993.02山西省财政厅商业企业财务处处长

  1993.02-2000.05山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其间:1996.04-1998.0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系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0.05-2003.01山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1998.09-2000.09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获哲学硕士学位;2001.03-2002.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3.01-2003.04山西省长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3.04-2008.02山西省长治市委副书记、市长(2001.03-2004.01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8.02-2011.01山西省长治市委书记

  2011.01-2011.11山西省吕梁市委书记

  2011.11-2012.01山西省委常委、吕梁市委书记

  2012.01-2013.01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3.01 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

  2014.06 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十届省委委员,八届省纪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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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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