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综合报道 据新疆博州政府网消息,2016年12月23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诺明达拉同志辞去自治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程鹏同志辞去自治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诺明达拉简历
诺明达拉,男,蒙古族,1955年10月生,新疆温泉人,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入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9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毕业)。
1976.09 内蒙古师范学院物理系学习;
1979.08 博州二中教师;
1984.09 博州二中教务处副主任;
1991.02 博州二中副校长;
1993.05 博州师范学校党委副书记;
1994.02 温泉县委副书记(1997.09——1999.12在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8.02 温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1.08 博州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其间:2002.09--2003.01在中共中央党校半年制新疆班学习);
2006.09 博州党委常委;
2007.11 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厅长级);
2008.01-2016.12 博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其间:2007.09——2008.01在中央党校新疆班学习)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