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正兴任云南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曾任省纪委副书记

2016年12月27日 17:1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昆明12月27日综合报道 据云南法院网消息,1226,云南高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和正兴等列席会议。

  2016年11月4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的提请:任命和正兴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正厅级)。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和正兴,男,纳西族,1960年1月生,曾任云南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正厅级),2016年4月任云南省纪委副书记

  和正兴简历 

  和正兴,男,纳西族,1960年1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76年12月参加工作。 

  历任省检察院干部处副处长、组织处副处长、组织人事处副处长,玉溪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等职。 

  2012年5月任云南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正厅级)。

  2016年4月任云南省纪委副书记。 

  2016年11月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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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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