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李长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旅游等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在谈话、函询及专项检查中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违反廉洁纪律,收受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取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李长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农业部直属机关纪委、党委研究并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长友开除党籍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农业部决定给予李长友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