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福州1月4日综合报道 据《福建日报》消息,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次主任会议在福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刘道崎参加会议。据了解,这是刘道崎首次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身份公开亮相。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道崎,1958年10月出生,曾任三明市市长,福建省水利厅厅长等职务,2013年4月任福建省政府秘书长,2016年9月不再担任省政府秘书长职务。
刘道崎简历
刘道崎,男,汉族,1958年10月出生,福建宁化人,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8年9月起,历任宁化县中沙公社团委书记、党委组织干事、党委组织委员、党委副书记,宁化县河龙乡党委书记、水茜乡党委书记。
1987年11月,任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2年11月,任沙县县委副书记、沙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1993年1月,任沙县县委副书记、沙县人民政府县长。
1997年3月,任沙县县委书记。
2001年4月,任三明市委常委、永安市委书记。
2005年2月,任三明市委常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7年6月,任三明市委副书记、三明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2007年12月,任三明市委副书记、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1年7月,任福建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3年4月至2016年9月,任福建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现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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