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集团原副总经理蔡漳平被开除党籍 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2017年01月04日 16:18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济南1月4日综合报道 据山东省纪委消息:日前,中共山东省纪委对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原委员、副总经理蔡漳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蔡漳平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蔡漳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蔡漳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察厅报山东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蔡漳平简历  

  蔡漳平,男,1960年3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山东单县人,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

  曾任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生产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

  2002年7月任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2008年8月任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矿业公司董事长,日照公司执行董事;

  2010年3月兼任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6年1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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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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