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明珠任鄂尔多斯市代市长(图|简历)

2017年01月10日 1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鄂尔多斯综合报道 12月26日,鄂尔多斯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牛俊雁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牛俊雁同志不再担任鄂尔多斯市市长职务;会议任命龚明珠同志为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龚明珠同志代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龚明珠简历

  龚明珠,男,蒙古族,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奈曼旗人,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副教授,1985年4月入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1985.09—1989.07 内蒙古大学本科学习

  1989.07—1993.02 内蒙古大学团委宣传部副部长、组织部副部长、组织部部长

  1993.02—1995.04 内蒙古财经学院学生处副处长

  1995.04—1997.02 内蒙古自治区团委学校部副部长

  1997.02—2006.04 内蒙古自治区团委办公室主任(其间:2001.03—2003.03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挂职任区委副书记;2003.03—2003.08内蒙古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6.04—2007.05 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青年政治学院)校(院)长

  2007.05—2010.09 内蒙古自治区团委副巡视员兼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青年政治学院)校(院)长(其间:2010.03—2011.05任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联合会副主席)

  2010.09—2011.08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副市长

  2011.08—2014.10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常委、临河区委书记(2011.03—2013.06上海交通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13.10获工商管理硕士)

  2014.10—2016.12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其间:2015.10—2015.12北京市朝阳区挂职任区委书记助理)

  2016.12—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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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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