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综合报道 日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洪仁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洪仁简历
王洪仁,男,1958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曾任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委常委,河北钢铁集团矿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2016年9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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