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任免楼炳文、王剑侯、项永丹、冯志礼、王海超、钱建民等职务

2017年01月23日 08:18   来源:浙江日报   

  2017年1月2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冯志礼的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决定免去王海超的浙江省监察厅厅长职务。
  三、决定免去尚清的浙江省民政厅厅长职务。
  四、决定免去钱建民的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职务。
  五、决定任命楼炳文为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六、决定任命王剑侯为浙江省民政厅厅长。
  七、决定任命项永丹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楼炳文简历
  楼炳文,男,汉族,1963年3月生,浙江义乌人,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曾任团省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常委、青农部部长、青工部部长,岱山县委副书记(挂职),省环保局监察室主任、人事处处长、办公室主任,杭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挂职),省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部务会议成员、副巡视员,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等职务。
  2017年1月2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楼炳文为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王剑侯简历
  王剑侯,男,1962年9月出生,汉族,浙江慈溪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浙江农业大学宁波分校毕业,农学学士。
  曾任慈溪市横河镇镇长、党委书记;象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余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宁海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中共宁波市委副秘书长(正局长级)、办公厅厅务会议成员;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主任(正厅长级)、党工委副书记,宁波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等职务。
  2017年1月2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王剑侯为浙江省民政厅厅长。
  项永丹简历
  项永丹,男,1962年4月生,汉族,浙江浦江人。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
  1979年12月 杭州市拱墅区劳动服务公司工作(1983年9月—1986年7月在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杭州分校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学习);
  1986年8月 杭州市拱墅区政府办公室秘书;
  1988年4月 杭州市拱墅区计经委副主任;
  1989年3月 杭州市拱墅区计经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1992年11月 杭州市拱墅区米市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1995年4月 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党工委书记(1996年5月—1998年6月在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7年11月 中共杭州市西湖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1997年9月—2000年7月在浙江省委党校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2001年2月—2001年6月在浙江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2002年3月—2002年9月挂职任浙江省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副处长);
  2002年9月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党委副书记;
  2004年2月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工委、党委副书记(2005年9月—2005年10月在杭州市委党校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6年4月 中共杭州市下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2006年2月—2006年6月在浙江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7年2月 中共杭州市下城区委副书记、区长(2010年7月—2010年10月在浙江大学浙江省领导干部管理研究班学习);
  2011年11月 中共杭州市下城区委书记;
  2014年1月 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7年1月2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项永丹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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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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