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4日综合报道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天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吴天君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由下属单位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中弄虚作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吴天君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造成严重后果,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吴天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吴天君简历
吴天君,男,汉族,河南省濮阳县人,1957年2月出生,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地质大学资源产业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
1977.03——1978.10,安阳农业大学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78.10——1979.12,返乡务农;
1979.12——1981.12,河南省安阳地区农科所技术员、团支部书记;
1981.12——1984.04,河南省淇县北阳人民公社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北阳乡乡长;
1984.04——1985.04,河南省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85.04——1987.11,河南省安阳市农工委副主任、农牧局副局长;
1987.11——1989.06,中共河南省内黄县委副书记;
1989.06——1991.08,中共河南省内黄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1.08——1994.06,中共河南省内黄县委书记;
1994.02——1998.12,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8.12——2000.01,中共河南省安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00.01——2001.12,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委副书记;
2001.12——2006.02,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02——2006.03,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委书记、市长;
2006.03——2011.05,河南省新乡市委书记;
2011.05——2011.10,河南郑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10——2011.12,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12——2012.02,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2.02 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
2016.05 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11月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