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辽源1月24日综合报道 据辽源市纪委消息:日前,经辽源市委批准,辽源市纪委对辽源市商务局原局长、党委书记郭东波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郭东波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占用企业车辆,超标准配备、占用办公用房,违规滥发补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服从组织安排,违规为亲属谋求工作岗位;违反廉洁纪律,公款送礼,利用职务影响致使其亲属长期不上班且获取薪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款、为企业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介绍贿赂,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他人利用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申报项目获得审核通过,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款、为企业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介绍贿赂,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等问题涉嫌犯罪。
郭东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部分违纪问题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极坏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辽源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辽源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郭东波开除党籍处分。经辽源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辽源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郭东波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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