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6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买买提·吐尔迪(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买买提·吐尔迪简历
买买提·吐尔迪,男,维吾尔族,新疆疏勒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57年10月出生,1979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年9月至1979年9月在自治区交通技工学校学习;
1979年9月至1980年10月为新疆第六运输公司驾驶员;
1980年10月至1984年8月为新疆第六运输公司干部;
1984年8月至1989年5月任新疆第六运输公司党委副书记(其间: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自治区党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9年5月至1992年3月任新疆南疆煤电公司办公室主任;
1992年3月至1998年1月任新疆南疆煤电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8年1月至2000年7月任新疆南疆煤电公司经理;
2000年7月至2007年3月任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其间:2001年9月至2003年9月大连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2004年3月至2004年9月挂职任国家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副局长;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中央党校地厅级新疆班学习);
2007年3月至2012年4月任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12年4月,任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16年11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