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李亮华、宋同飞进行任前公示(图|简历)

2017年02月17日 09:4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7日综合报道 北京组工网16日发布1则干部任前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李亮华、宋同飞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李亮华

  现任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拟提名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人选(试用期一年)

  男,54岁(1962年8月生),汉族,河北隆尧人,1984年3月入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太原重型机械学院铸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大学毕业,工程师。

  曾任北京市丰台区劳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丰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副主任,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北京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副所长,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基建办主任,北京市纺织纤维检验所所长,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2014年6月任现职。

  宋同飞

  现任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处长

  拟提名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人选(试用期一年)

  男,44岁(1972年12月生),汉族,江苏睢宁人,1994年4月入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株洲工学院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中南大学伦理学专业),哲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曾任中国包装报社办公室主任兼人事劳资处处长(副处级),北京市昌平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北京市昌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北京市房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延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4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2017年2月16日至2月2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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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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