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银川3月21日综合报道 据宁夏自治区公安厅官方微信号消息,3月20日,宁夏公安厅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任职决定。经自治区党委研究,由陈栋桥同志任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主持常务工作;冯自保同志任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徐耀同志任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云峰同志任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陈栋桥,1962年6月生,此前担任银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近日,李永宁已任银川市委常委并接替陈栋桥出任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冯自保,1964年3月生,此前担任宁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徐耀,1970年12月出生,此前担任石嘴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李云峰,1965年12月出生,此前担任宁夏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陈栋桥简历
陈栋桥,男,汉族,宁夏同心人,1962年6月出生,1985年6月入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3年7月至1990年9月,宁夏人民警察学校教师;
1990年9月至1992年5月,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直属工作处科员;
1992年5月至1994年7月,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直属工作处副主任科员;
1994年7月至1998年6月,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直属工作处副处长(正科级);
1998年6月至2000年9月,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直属工作处处长(副处级);
2000年9月至2003年3月,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
2003年3月至2008年1月,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
2008年1月至2008年2月,石嘴山市委常委;
2008年2月至2011年12月,石嘴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石嘴山市委常委、市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3年6月至2014年10月,石嘴山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2014年10月至2014年11月,银川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兼);
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银川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银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2017年3月至今,宁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正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