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案一审:被控受贿超1996万

2017年03月27日 16:33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2017年3月2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受贿、行贿一案。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苏宏章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苏宏章利用担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兴办学校、职务晋升、获得选举投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96.8097万元;2010年至2011年,苏宏章为竞选辽宁省副省长、省委常委,先后给予相关国家工作人员金条、美元、购物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6949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苏宏章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苏宏章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苏宏章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苏宏章简历

  苏宏章,男,汉族,辽宁沈阳人,1959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哲学学士学位,副教授,1983年8月毕业于辽宁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

  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沈阳市东陵区深井子公社知青,辽宁省农机技术鉴定站工作人员,辽宁省委直属机关工委讲师团教员、助教、教研室主任、机关工委党校副校长。1995年任辽宁省黑山县副县长,1996年任辽宁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1998年任辽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2000年任抚顺市委副书记,2002年3月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

  2011年10月,当选辽宁省委常委。

  2011年11月,任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04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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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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