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占国任山东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丛大鸣已赴省人大任职

2017年04月06日 14:1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济南4月6日综合报道 据山东《潍坊日报》报道:3月23日,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占国到我市调研政法工作有关情况。据了解,这是李占国首次以山东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身份公开亮相。

  李占国,1962年2月出生,曾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13年3月任济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日前,济南市委进行换届选举,李占国不再担任济南市委常委,其市委政法委书记职务已由秦传滨接任。

  原任山东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的是丛大鸣。今年2月,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补选丛大鸣为省十二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占国简历

  李占国,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学学士。

  1979.09-1983.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3.07-1984.06 山东省人民警察学校教师;

  1984.06-1991.12 山东省公安专科学校教师;

  1991.12-1994.06 山东省公安专科学校法律部刑法教研室副主任、法学讲师;

  1994.06-1994.12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干部;

  1994.12-1995.03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1995.03-1997.01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助理检察员;

  1997.01-1998.08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兼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助理检察员;

  1998.08-2000.07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兼检察长办公室主任、检察员;

  2000.07-2002.12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员;

  2002.12-2003.01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2003.01-2003.03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03.03-2009.04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9.04-2009.05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2009.05-2013.03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3.03-2017.03 济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7.03- 山东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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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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