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任免熊辉、李以衡、屈建民、韩精华、郭全茂、陈奎明等职务

2017年04月13日 16:24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海口4月13日综合报道 近日,海南党建网发布一则干部任免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正式任命熊辉同志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正式任命刘启林同志为省纪委派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组长;

  正式任命于沆同志为省委巡视组副组长(副厅级巡视专员);

  正式任命张应端同志为省委巡视组副组长(副厅级巡视专员);

  陈福同志任省委巡视组副组长(副厅级巡视专员)(试用期一年);

  正式任命马进同志为省委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

  李以衡同志任省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省直属机关纪工委书记,免去省委巡视组副组长(副厅级巡视专员)职务;

  屈建民同志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免去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邓泽永同志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任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机关党组成员;

  正式任命陈彤同志为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郑义成同志任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正式任命郑文静同志为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吴清贵同志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巡视员,免去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白志勤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李永喜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免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开荣同志任省接待办公室党组成员;

  正式任命周平同志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赵咏望同志任省农产品加工局(省休闲农业发展局)局长;

  莫正群同志任省畜牧兽医局局长;

  正式任命黎岳南同志为省教育厅副厅长;

  范华平同志任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韩精华同志任省公安厅巡视员,免去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职务;

  郑学海同志任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免去省监狱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小龙同志任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党委委员;

  正式任命翁书朗同志为省监狱管理局政委;

  正式任命张姝为同志为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正式任命周学双同志为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

  肖超同志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赵东涛同志任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免去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郑景铭同志任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罗文俊同志工作调动,免去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郭全茂同志当选为省工商业联合会(省总商会)第一副主席(副会长,正厅级);

  田德毅同志不再担任省工商业联合会(省总商会)第一副主席(副会长)职务;

  利光秘同志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会理事长、党委书记,免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陈奎明同志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党委副书记;

  郭朝阳同志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免去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正式任命曾德星同志为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罗宗煌同志任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冯永忠同志当选为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检察长;

  王若同志当选为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处级);

  免去邓兴国同志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另有任用;

  正式任命梁英同志为儋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正式任命陈鹏程同志为儋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陈玉林同志任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何琼妹同志任中共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工委书记;

  符平同志任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委会主任;

  刘坚同志任中共琼海市委副书记(正处级);

  梁誉腾同志任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林平同志任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委会副主任;

  符干同志任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少雄同志任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文光波同志任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何兆智同志任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正处级);

  刘明同志任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工委副书记,免去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功成同志任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符史锦同志任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素芳同志任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免去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陈应文同志任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来天同志省委组织部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3月起计算;

  免去肖强同志省委组织部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3月起计算;

  免去黄道明同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3月起计算;

  吴伟雄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免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会理事长、党委书记、委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2月起计算;

  免去王卓同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3月起计算;

  免去云惟雄同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3月起计算;

  免去王生跃同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3月起计算;

  免去王茗贤同志琼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4月起计算;

  免去黄立英同志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4月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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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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