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7日综合报道 2017年4月13日,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鉴于夏锦文同志工作变动,根据本人申请,经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夏锦文同志辞去镇江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夏锦文,1964年4月出生,日前已任江苏省社科院党委书记、院长。
夏锦文简历
夏锦文,男,1964年4月出生,汉族,江苏宜兴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986.07-1994.05 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后,分配至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任教
1994.05-1997.11 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法律系主任助理(1994.12副教授)
(其间:1996.09-1999.0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7.11-1999.11 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院长助理(1998.06教授)
1999.11-2001.02 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副院长(2001.01博士生导师)
2001.02-2003.12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03.12-2007.07 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
2007.07-2011.09 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
2011.09-2012.07 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其间:2011.11-2012.01江苏省第十五期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培训)
2012.07-2015.03 扬州大学党委书记
(其间:2013.05-2013.07中央党校厅局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5.03-2016.01 镇江市委书记
2016.01-2017.03 镇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03- 江苏省社科院党委书记、院长
十二届省人大代表。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