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9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原厅长李清(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近日,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清。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清在先后担任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局长、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经营项目、环保事项审批、承包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清简历
1955年9月出生,广东电白人,大学学历;
1982年起在广东省统计局工作,历任综合处处长、副局长(期间:1996年06月至1997年10月,挂职任揭阳市副市长);
1998年04月任广东省潮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年04月任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局长;
2009年09月广东省环保局在机构改革中升格为广东省环保厅,李清任厅长。
2015年11月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