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7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内蒙古乌海市委原书记侯凤岐(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后,移送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侯凤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侯凤岐,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侯凤岐利用先后担任原巴彦淖尔盟杭锦后旗旗长、巴彦淖尔盟副盟长、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书记、巴彦淖尔市副市长、乌海市委副书记、市长、乌海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候凤岐简历
侯凤岐,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哲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经济学博士。
1980年9月-1983年7月,包头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政教系学习,任团支部书记;
1983年8月-1986年7月,内蒙古包头核工业208地质大队学校任教,任学校团总支书记;
1986年7月-1989年9月,内蒙古包头核工业208地质大队团委书记;
1989年9月-1991年7月,华中理工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
1991年7月-1996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工作,任主任科员、理论处副处长;
1996年6月-1998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临河市挂职任副市长;
1998年11月-2000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盟委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0年11月-2002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杭锦后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2002年4月-2004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行署副盟长;
2004年7月-2006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市委常委、临河区委书记;
2006年11月-2008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8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市委常委、副书记,提名为市长人选;
2008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乌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09年1月,当选为乌海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9年1月,乌海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3年5月,乌海市委书记。
2015年11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