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雅安5月9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近日,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钟(正县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李钟简历
李钟,男,汉族,1966年11月生,四川芦山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7月至1989年3月,任雅安地区工商局人秘科办事员;
1989年3月至1992年8月,任雅安地区工商局企业科科员;
1992年8月至2000年3月,任雅安地区工商局企业科副科长;
2000年3月至2000年12月,任雅安地区工商局公平交易科副科长兼经检大队队长;
2000年12月至2002年1月,任雅安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副科长兼经检大队队长;
2002年1月至2003年2月,任雅安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局长;
2003年2月至2012年3月,任雅安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任雅安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3年6月至2017年3月,任雅安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7年3月,接受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