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集团原董事长王社平、原副董事长郭周克被"双开"

2017年05月23日 11:4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3日综合报道 据河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社平,原副董事长郭周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社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私营企业主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以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王社平身为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自律防线崩塌,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把国有企业当作个人的“提款机”,为所欲为;把手中的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箱”,大肆敛财。其违纪手段隐蔽,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十分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社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按程序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郭周克违反组织纪律,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郭周克身为国有企业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在矿产资源整合过程中谋取巨额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案金额特别是单笔金额巨大,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周克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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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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