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贺州5月24日综合报道 据广西《贺州日报》消息,自治区党委批准,钟得志同志任中共贺州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唐毓流同志不再担任中共贺州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钟得志,1972年5月生,此前担任广西自治区纪委常委。
唐毓流,1967年10月生,曾任广西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2013年8月任贺州市委副书记。
钟得志简历
钟得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5月生,山东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毕业。
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厅干部、科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科级干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科级干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办公室主任。
2009年11月至2011年11月挂任广西玉林市副市长。
2011年11月任广西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2015.01 广西自治区纪委常委。
2017.05 贺州市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