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哈尔滨6月12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正厅级干部张晶川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行贿罪、受贿罪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永先(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张晶川简历
张晶川,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黑龙江青冈人。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哈尔滨商业大学产业经济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
1980.08——1989.06,大庆石油管理局房产公司财务科科员、副科长;
1989.06——1993.09,大庆石油管理局房产公司财务科科长;
1993.09——1997.05,大庆市财政局副局长;
1997.05——1998.02,大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兼大庆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期间:1997.09—1998.02在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8.02——2000.10,大庆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0.10——2005.06,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期间:2001.09—2003.07在哈尔滨商业大学产业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5.06——2005.07,中共黑河市委副书记;
2005.07——2005.08,中共黑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5.08——2008.01,中共黑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8.01——2008.01,中共牡丹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8.01——2011.01,中共牡丹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1.01——2011.02,中共牡丹江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1.02——2011.03,中共牡丹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2011.03——2015.03,中共牡丹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03—— 绥化市委书记,提名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6年11月18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