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2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湖北省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秦斌(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黄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秦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秦斌,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秦斌在历任恩施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兼任恩施州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指挥部指挥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侵吞恩施州人民政府公款,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年1月6日,湖北省纪委通报2016年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情况,秦斌,男,苗族,湖北建始人,1964年3月出生,197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1月任恩施州政府副州长。经查,秦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与他人进行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向他人泄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笔试试题,涉嫌受贿、玩忽职守和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秦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秦斌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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