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63名。代表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宁(女) 小香玉(女) 马兰霞(女,回族) 王刚 王成国 王克荣(女) 巨晓林
牛青山 仉锁忠(回族) 方秋子(女) 卢映川 丛慧敏(女) 冯培 吉林
刘宏(女,满族) 刘黎(女) 刘美莲(女) 刘钰峰 齐静(女) 阴和俊 杜飞进
李伟 李彦(女) 李萌(女) 李云婷(女) 李同智 李志军 李希贵
李国栋(满族) 李银环(女) 杨斌 杨新媛(女) 吴桂英(女)汪先永
宋鱼水(女) 张工 张延昆 张建东 张贵林 张家明 张硕辅 陈旭(女) 陈吉宁
林克庆 郝平 侯君舒 贾立群 贾树庆 徐和谊(回族) 郭延红(女) 郭金龙 崔述强
彭燕(女,彝族) 韩青(女) 韩笑(女) 景俊海 程维(女) 焦若愚 曾赞荣
蒙曼(女,满族) 蔡奇 潘瑞凤(女,满族) 魏小东
北京市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是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央关于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的要求选举产生的。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和代表正式选举过程中,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代表的产生符合程序规定,结构比例符合中央要求。
出席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届时还需经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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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