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7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近日,河南、湖北、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珉涉嫌受贿、贪污、玩忽职守案,中共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天君涉嫌受贿案,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监事长姚中民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珉涉嫌受贿、贪污、玩忽职守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珉利用其担任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长、中共吉林省委书记、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其担任中共吉林省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在担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等职务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共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天君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吴天君利用其担任中共新乡市委副书记、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新乡市委书记、中共郑州市委副书记、郑州市人民政府代市长、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监事长姚中民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姚中民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监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以上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王珉简历:
王珉,男,汉族,1950年3月生,安徽省淮南人,1968年9月参加工作,南京航空学院机械工程系机械制造专业毕业,工学博士、教授。
1968.09—1972.04 安徽省舒城县石岗公社插队
1972.04—1975.09 安徽省淮南化工机械厂工人
1975.09—1978.09 安徽省淮南煤炭学院机电系矿机专业学习
1978.09—1979.09 安徽省淮南煤炭学院机制工艺教研室教师
1979.09—1981.12 北京航空学院机械系机械制造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1.12—1983.02 安徽省淮南煤炭学院教师
1983.02—1986.04 南京航空学院机械工程系机械制造专业博士研究生
1986.04—1987.09 南京航空学院机械工程系讲师、实验室主任
1987.09—1989.02 香港理工学院访问学者
1989.02—1990.05 南京航空学院机械工程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0.05—1991.12 南京航空学院机械工程系副主任、教授
1991.12—1992.03 南京航空学院秘书长
1992.03—1993.05 南京航空学院副院长
1993.05—1994.0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
1994.07—1996.12 江苏省省长助理
1996.12—2002.05 江苏省副省长
2002.05—2002.08 江苏省副省长,苏州市委书记
2002.08—2003.02 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苏州市委书记
2003.02—2004.10 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
2004.10—2005.01 吉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
2005.01—2006.11 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
2006.11—2008.01 吉林省委书记
2008.01—2009.11 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11—2010.01 辽宁省委书记
2010.01—2015.05 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05—2015.07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07 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6.03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