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南京7月21日综合报道 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7月21日下午在南京闭幕。会议决定接受许前飞辞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许前飞简历
许前飞,男,汉族,1955年10月出生,河南孟津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0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2006年3月至2007年1月,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历任:武汉大学国际法学系教师、副主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法制办主任(正厅级);海南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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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