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免去董家禄职务 已任天津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2017年08月10日 14:34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昆明8月10日综合报道 云南省政府网站近日发布一批干部任免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省人民政府决定:董家禄 免去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职务。

  省人民政府决定:

  杨延 任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免去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职务;

  赵祖平 任省司法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省人民政府决定:曹阳 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巡视员,免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董家禄,男,1966年9月生,曾长期在云南省公安系统工作,担任过红河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云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党委副书记等职,日前已调任天津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董家禄简历 

  董家禄,男,汉族,1966年9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

  历任曲靖地区师宗县公安局局长(副处级),曲靖市麒麟区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曲靖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麒麟分局局长、党委书记,曲靖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红河州公安局局长(副厅级)、党委书记,红河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正厅级),云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党委副书记等职。

  2017.07 天津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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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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