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3日讯 据陕西省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省纪委对西咸新区党工委原委员、泾河新城原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益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益民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政治攀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纵容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益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的纪律,肆意权钱交易,搞官商勾结、雁过拔毛,严重破坏“亲”“清”政商关系、市场秩序和投资环境,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益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益民简历
李益民,男,汉族,1963年7月生,陕西合阳人,陕西师范大学政教系毕业。198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陕西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高级政工师。
1981.09--1985.07 陕西师范大学政教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5.09--1987.07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政治经济学专业脱产学习;
1985.07--1991.12 陕西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教研室讲师(其间1988.01--1988.12 陕西省延长县下乡扶贫;1990.01--1990.12 陕西省华阴县下乡,任中共华阴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2.01--1997.07 陕西省委党校教务处科长;
1997.01--2002.12 陕西省委党校教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2002.12--2004.12 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社保局局长;
2004.04--2005.02 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社保局局长,兼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2005.02--2007.01 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办公室主任,兼管委会南湖管理办主任;
2007.02--2007.04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办公室主任,兼管委会南湖管理办主任;
2007.05--2007.09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2007.10--2007.11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办公室主任,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党委委员、副主任;
2007.11--2008.09 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党委委员、副主任;
2008.09--2010.03 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0.03--2011.06 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展示区管理办主任;
2011.06--2016.08 陕西省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泾河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3.05起兼任陕西西咸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6.09--2017.05 陕西省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陕西西咸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泾河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7.05 陕西省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泾河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陕西省纪委)
2017.06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