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宜春8月29日讯 据江西宜春市纪委消息,日前,经宜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丰城市政府原正县级干部钱芳润严重违纪问题作出纪律处分。
经查,钱芳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行为涉嫌犯罪。
钱芳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宜春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钱芳润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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