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任免刘丽娟、张喜荣、丛建华、莫晓莲、李和平等职务

2017年09月08日 17:3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8日讯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刊物《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消息,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具体情况如下:

  任命:

  刘丽娟同志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据内政任字〔2017〕113号)

  免去:

  刘丽娟同志自治区铁路重点项目协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7〕113号)

  任命:

  张喜荣同志为自治区教育厅总督学(副厅级)。

  (据内政任字〔2017〕114号)

  任命:

  丛建华同志为自治区财政厅副巡视员。

  (据内政任字〔2017〕115号)

  免去:

  丛建华同志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7〕115号)

  任命:

  李凯军同志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据内政任字〔2017〕116号)

  免去:

  李凯军同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7〕116号)

  任命:

  莫晓莲同志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任职时间从2016年5月算起;

  张树礼同志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任职时间从2016年5月算起。

  (据内政任字〔2017〕117号)

  任命:

  李和平同志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

  (据内政任字〔2017〕118号)

  免去:

  李和平同志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7〕118号)

  任命:

  王亚东同志为自治区水利厅副巡视员。

  (据内政任字〔2017〕119号)

  免去:

  王亚东同志自治区水利厅总工程师职务;

  于长剑同志自治区水利重点项目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7〕119号)

  任命:

  靳延平同志为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巡视员;

  王雨锋同志为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巡视员。

  (据内政任字〔2017〕120号)

  免去:

  靳延平同志自治区农牧业厅总畜牧师职务;

  王雨锋同志自治区农牧业厅总农艺师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7〕120号)

  任命:

  东淑华同志为自治区林业厅副巡视员。

  (据内政任字〔2017〕121号)

  免去:

  东淑华同志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7〕121号)

  任命:

  吕新生同志为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

  (据内政任字〔2017〕122号)

  免去:

  吕新生同志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总会计师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7〕122号)

  任命:

  冯晔同志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据内政任字〔2017〕123号)

  免去:

  冯晔同志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7〕123号)

  任命:

  何文同志为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巡视员。

  (据内政任字〔2017〕124号)

  免去:

  何文同志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工程师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7〕124号)

  任命:

  彭万臻同志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杨云峰同志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据内政任字〔2017〕125号)

  免去:

  彭万臻同志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总监职务;

  杨云峰同志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总监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7〕125号)

  任命:

  刘向东同志为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6年5月算起;

  史润林同志为自治区统计局副巡视员。

  (据内政任字〔2017〕126号)

  免去:

  史润林同志自治区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7〕126号)

  任命:

  张耀同志为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据内政任字〔2017〕127号)

  免去:

  张耀同志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7〕127号)

  免去:

  杨玺同志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武国瑞同志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斐同志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郝泽军同志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胡丰同志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7〕128号)

  任命:

  赵吉同志为内蒙古大学副校长,任职时间从2016年2月算起。

  (据内政任字〔2017〕129号)

  任命:

  陈永志同志为内蒙古博物院院长,任职时间从2016年5月算起。

  (据内政任字〔2017〕130号)

  任命:

  金桩同志为内蒙古财经大学副校长,任职时间从2016年5月算起。

  (据内政任字〔2017〕131号)

  任命:

  曹红同志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院长,任职时间从2016年5月算起。

  (据内政任字〔2017〕132号)

  任命:

  吕永成同志为通辽职业学院院长,任职时间从2016年5月算起。

  (据内政任字〔2017〕133号)

  任命:

  张廷同志为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职时间从2016年5月算起。

  (据内政任字〔2017〕134号)

  任命:

  张树礼同志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

  (据内政任字〔2017〕135号)

  免去:

  张树礼同志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7〕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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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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