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1日讯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德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熊晓平(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熊晓平简历
熊晓平,男,汉族,1957年12月生,四川蓬溪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8月至1976年2月,在广元市剑阁县当知青;
1976年2月至1980年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
1980年2月至1996年3月,历任剑阁县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党组书记、院长;
1996年3月至2005年2月,任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5年2月至2016年7月,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6年7月,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
2017年6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