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辽宁9月21日讯 据辽宁省纪委葫芦岛市纪委消息:日前,经葫芦岛市委批准,葫芦岛市纪委对辽宁东戴河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宝军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宝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在被审查期间,委托他人打探案情,与相关人员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未经批准私自出入港澳地区,并在澳门参与赌博;违反廉洁纪律,利用招商引资之便,在私营企业投资入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严重违反群众纪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挪用农业救灾款等特定款项,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操控自来水给排水改造工程招投标,将工程承包给无施工资质人员;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侵占财政资金,挪用农业救灾款物等问题,涉嫌犯罪。
刘宝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宗旨意识缺失,道德底线失守,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葫芦岛市纪委常委会并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报葫芦岛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刘宝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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