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通化10月17日讯 据吉林省纪委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吉林省委批准,中共吉林省纪委对辉南县委原书记付邦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付邦成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淡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企业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钱色交易。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问题涉嫌犯罪。审查中还发现付邦成其他涉嫌犯罪线索。
付邦成的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影响当地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损害了当地党和政府形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付邦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付邦成简历
付邦成,男,1963年9月生,汉族,吉林省集安市人,大学学历。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6月,任集安县(市)集安镇副镇长;
1989年9月,任集安市通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5年9月,任集安市市长助理;
1996年5月,任梅河口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1997年10月,任梅河口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0年8月,任通化县副县长;
2005年8月,任通化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7年11月,任辉南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2年6月至2016年8月,任辉南县委书记;
2017年7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