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7日讯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原副市长贺福宝(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贺福宝简历
贺福宝,男,汉族,1960年3月生,内蒙古杭锦后旗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81年12月入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
1978.09~1982.07内蒙古农牧学院农田水利系地下水开发利用专业学生;
1982.08~1987.03巴彦淖尔盟水科所工作;
1987.03~1988.08巴彦淖尔盟盟委政研室工作;
1988.08~1990.03巴彦淖尔盟盟委政研室农牧组副组长;
1990.03~1993.09巴彦淖尔盟盟委政研室办公室主任(其间:1990.09~1992.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3.09~2000.03巴彦淖尔盟盟委政研室副主任;
2000.03~2003.11乌拉特中旗旗委副书记;
2003.11~2004.01五原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2004.01~2008.04五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01.07~2004.11在内蒙古农业大学攻读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学位);
2008.05~2011.08五原县委书记;
2011.08 巴彦淖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7.03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