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院依法对李扬达、杨清仿决定逮捕

2017年11月02日 16:0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日讯 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河源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扬达(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杨清仿(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李扬达简历 

  李扬达,男,1959年5月出生,汉族,河源市源城区人,1989年9月入党,1977年9月参加工作,省社科院研究生学历。

  1977年9月起,在河源县东埔白岭头学校任教;

  1981年9月起,在惠州教育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3年8月起,在河源县城镇二中任教;

  1988年8月起,任源城区教育局资料员;

  1989年2月起,在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先后任办事员、科员、主办科员;

  1990年5月起,任源城区体改办副主任;

  1993年5月起,任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1993年12月起,任源城区埔前镇党委书记;

  1997年2月起,任中共源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1998年5月起,任源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其间: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在省社科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2003年4月起,任中共源城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2004年6月起,任中共源城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

  2005年3月起,任中共源城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05年8月起,任中共和平县委书记;

  2006年1月起,任中共和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7月起,任河源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2010年1月起,任河源市政协副主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2年1月起,任河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5年1月起,任河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7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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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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