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春被免去抚州市副市长职务 正在接受审查(图|简历)

2017年11月25日 17:0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南昌11月25日讯 据信息日报江西政读报道,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3日决定免去:吴建春的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9月15日,江西省纪委发布消息,江西抚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建春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吴建春,1965年12月出生,曾任抚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去年9月任抚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建春简历 

 

  吴建春,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江西会昌人,1985年0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06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工程硕士。

  1983.06-1985.09 江西省会昌县站塘乡团委干事、副书记(1984.12转为国家干部)

  1985.09-1987.07 江西省团校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专业学习

  1987.07-1987.09 江西省会昌县站塘乡党委委员、团委书记

  1987.09-1990.01 共青团江西省会昌县委干事、副书记

  1990.01-1992.10 共青团江西省会昌县委书记

  1992.10-1994.07 江西省会昌县长岭乡、周田乡党委书记

  1994.07-1997.12 共青团江西省赣州地委副书记(其间:1995.08-1997.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12-2001.01 共青团江西省赣州(地)市委书记 (其间:1999.09-2000.01江西省委党校第15期青干班学习)

  2001.01-2004.03 江西省定南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4.03-2008.08 江西省寻乌县委书记、人大主任

  2008.08-2010.01 江西省兴国县委书记(2007.09-2009.07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学习,获软件工程硕士学位)

  2010.01-2011.05 江西省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兴国县委书记

  2011.05-2011.08 江西省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1.08-2015.01 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5.01-2016.09 江西省抚州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6.09 江西省抚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7.09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2017.11 被免去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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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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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5 17:0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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