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海平被公诉(图|简历)

2017年12月08日 16:1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讯 江苏省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海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海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海平,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1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王海平利用担任淮安市清河区区委副书记、区长、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海平简历 

  王海平,男,汉族,1961年3月出生,江苏淮安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9月任金湖县委常委、组织部长;2002年11月任金湖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2003年11月任淮安市清河区委副书记、区长;2011年6月任淮安市清河区委书记;2012年4月任淮安市清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15年1月任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清河区委书记;2015年8月任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7年7月,王海平被免去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并辞去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2017.07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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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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