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主席:苏辉(女)
常务副主席:李钺锋
副主席:杨健 张泽熙 连介德 吴国华(女) 郑建闽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是在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以后,由一部分从事爱国民主运动的台湾省人士于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
台盟成立后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口号”,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台盟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推动盟员和所联系的台湾同胞,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了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台盟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拥护中共关于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致力于祖国统一大业,坚持反对任何分裂祖国的主张和行为。随着祖国大陆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台盟团结广大盟员和所联系的台胞,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作出了不懈努力。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把统一战线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台盟紧紧围绕国家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积极开展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积极开展对台交流、做好社会服务、推进自身建设,努力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参政党。
台盟历届主席为谢雪红、蔡啸、苏子蘅、蔡子民、张克辉、林文漪。
目前,台盟在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组织,现有盟员3000多人,其中近5年新发展盟员640多人。
苏辉简历
苏辉,女,汉族,1956年5月生,台湾台南人,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加入台盟,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
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台盟中央主席,全国台联副会长。
1975年参加工作,1978年至1982年,在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财政学专业学习。
1982年至2000年,历任北京市财政局驻厂员处副处长、房改管理处副处长、北京市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城建财务处处长、基建财务管理处处长、三分局局长、预算处处长。
2000年至2009年,任北京市财政局副巡视员、副局长。
2009年至2012年,任北京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年至2016年,任台盟中央专职副主席。
2016年至2017年,任台盟中央副主席,全国台联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
2017年9月任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
2017年12月当选台盟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中共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台盟第十届北京市委员会副主委,第八届、第九届北京市台联会长。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