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简历(主席郝明金)

2017年12月22日 09:14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主席:郝明金

  副主席:辜胜阻、张少琴、李谠(女)、周汉民、吴晓青、高峰、陈文华、孙东生、秦博勇(女)、李世杰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1945年12月16日在重庆成立。

  在民主革命时期,民建团结爱国民族工商业者和所联系的知识分子,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民建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政治纲领,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工作,特别是在国民经济恢复过程中,发挥自身优势,带动所联系的工商界人士,积极配合国家实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后,民建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围绕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很多重要意见和建议,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安定团结做了大量工作。

  民建十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继承优良传统,深化政治交接;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加强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开展调查研究;以“思源工程”为载体,以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为平台,做好社会服务工作;深化与港澳台各界的交流,加强与国外工商界的联系与沟通。民建各项事业有了新的发展。

  民建历任领导人和主席为黄炎培、胡厥文、孙起孟、成思危、陈昌智。

  截至2017年6月,民建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组织,会员总数17.8万余人。

  郝明金简历

  郝明金,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山东嘉祥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

  2004年2月加入民建。现任民建中央主席,全国政协常委。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获学士学位;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世界史专业研究生,获硕士学位;1989年1月至1990年6月,美国路易斯安纳州格兰布林大学作访问学者;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获博士学位。

  1971年12月至1978年10月,菏泽地区、梁山县邮电局工作;1985年7月至1996年12月,山东大学法学院(系)工作,历任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兼民商法系副主任,1998年被评定为教授;1996年12月至2007年12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3年12月晋为正厅级、一级高级法官;2007年12月至2017年1月,监察部副部长,中国监察学会会长;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民建中央副主席;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2017年12月,当选民建第十一届中央主席。

  曾任民建第八届中央委员,第九届中央常委,第十届中央副主席、常务副主席,第七届山东省委主委;第九、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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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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