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简历(主席万鄂湘)

2017年12月25日 08:19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主席:万鄂湘

  常务副主席:郑建邦

  副主席:邓力平、刘家强、李惠东、高小玫(女)、何报翔、张伯军、田红旗(女)、王红(女)、冯巩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1947年11月,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第一次联合会议在香港举行。1948年1月1日,会议宣布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

  民革成立以后,参与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建,为新中国的成立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民革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成员,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爱国统一战线、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和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民革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建立和健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国家的改革开放建设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下,民革全党紧密围绕国家各项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积极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全面履行参政党职能,各项工作开创了新局面。始终以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鞭策和激励自己,是民革的光荣传统。

  民革历任主席为李济深、何香凝、朱蕴山、王昆仑、屈武、朱学范、李沛瑶、何鲁丽、周铁农。

  万鄂湘同志简历

  万鄂湘,男,汉族,1956年5月生,湖北公安人,1990年7月加入民革,1974年3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

  现任民革中央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

  1974年3月至1977年3月,湖北省公安县达河乡联华村知青

  1977年3月至1980年1月,武汉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大学普通班学习

  1980年1月至1981年9月,武汉大学外语系教师

  1981年9月至1988年12月,武汉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分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间:1986年8月至1988年3月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1988年12月至1991年1月,武汉大学国际法系副主任、讲师

  1991年1月至1992年1月,德国海德堡马普法学研究所访问学者

  1992年1月至1997年1月,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所长,教授

  1997年1月至1999年12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9年12月至2000年4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0年4月至201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2002年12月至2012年5月,民革第十届、十一届中央副主席

  2012年5月至2012年12月,民革第十一届中央常务副主席

  2012年12月至2017年12月,民革第十二届中央主席

  2013年3月至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2017年12月,民革第十三届中央主席

  曾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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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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